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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财政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选聘中介机构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德阳产投集团和广汉城乡公司出资成立的市级功能性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6.01亿元。公司是德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和项目实施的主体,主要受管委会委托,对高新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现由于公司项目申报四川省财政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需要,需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咨询服务,负责编制涉及专项债券申报所需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法律意见书、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一案两书”),现诚邀具备资质的机构报名参加比选,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2日—6月17 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
二、报名地点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
三、入围方式
仅接受联合体投标。即明确一家中介机构作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建“一案两书”所需专业且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可研编制机构。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书面承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且未受到行政机关及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可研编制单位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一)联合投标体确认书
(二)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证明文件;
(四)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谈判要点
(一)过往业绩:近三年内,牵头单位具有成功业绩不少于1个。
(二)收费标准:采取风险代理模式支付,即如未通过专项债券申报单个项目涉及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1.8万元如通过专项债券申报(获四川省财政厅准许发行即视为成功发行)。如通过专项债申报融资金额2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9;融资金额2-5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7;融资金额5-10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4.5;融资金额10亿元以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3.5。
项目成功入库后,根据项目评分情况在基准费用予以适当上浮。如60-6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下浮10%,70-7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下浮5%,80-8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上浮5%,90-100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上浮10%。
(三)最高限价:30万元/个。
(四)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一年后,根据项目入库率及相关标准进行打分,如分数不合格我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服务。
七、评选时间
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4号)。
八、联系人
邹昊彧:0838—5881088 18180488578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